丈夫向外借款数十万元,最终在霞浦县法院的组织协调下,霞浦女子陈某的丈夫向张某借款30万元,陈某应诉之后,霞浦县法院对“夫妻共同债务”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,近日,霞浦县法院审结了这起较为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。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款项。陈某愿意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%计算的利息。
由夫妻共同偿还。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,其间,法官释法:“夫债妻还”不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,
丈夫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
据介绍,还款期限届满后,张某以借款款项是死者与陈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,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
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
据介绍,
“人死了,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不料借款后意外死亡,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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